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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政府印发基本药物采购管理办法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3月22日作者:湖北日报

     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《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标志着湖北省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新机制的出台。

  目前,湖北省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,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,群众用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,但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尚不够规范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价格没有统一等。《采购办法》规定,今年湖北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将采用“双信封”招标模式,在确定基本药物采购的具体剂型、规格后,生产企业同时投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,技术标评审通过的企业进入商务标评审,由投标价格最低的生产企业中标,获得全省供货区域内的全部市场份额,招标采购价格即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销售价格。中标品种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,也可由生产企业委托具有配送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,按照合同约定在72小时内将药品送到基层医疗机构。同时,省采购机构将设立基本药物专用账户,设立采购周转金,并将各地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货款统一收缴,对供货企业货款实行全省统一支付,原则上从交货验收到付款不得超过30天。

  目前,卫生行政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招标采购具体方案。